香港教育大學賽馬會小學及香港教育大學幼兒發展中心
兩校學生使用蒙民偉圖書館規則撮要

  1. 香港教育大學賽馬會小學及香港教育大學幼兒發展中心學生在兩校老師、家長或監護人的陪同下,方可進入蒙民偉圖書館,使用一樓「兒童文學特藏」內的資源和設施,家長或監護人亦只可以在陪同其子女時進入蒙民偉圖書館。蒙民偉圖書館其餘範圍,只供香港教育大學(教大)師生使用。
  2. 兩校學生及其家長或監護人必須使用由兩校發出之身份證明進入圖書館,並須應圖書館職員要求出示身份證明。除陪同學生之家長或監護人外,其他人士,恕不接待。
  3. 兩校學生可外借「兒童文學特藏」內指定書籍。詳情如下:
    a) 每名學生最多可借十本書,借期為14天。除非該書已被教大師生預約,否則每本書可續借3次。
    b) 逾期罰欵為每本書每天2元。 當每本書之逾期罰款達至40元(即逾期20天) 時, 即當遺失論。
    c) 小學及中心學生不可預約圖書。
  4. 學生如逾期歸還、遺失或損壞所借書籍,須依《香港教育大學圖書館規例》第4條各項規定繳交罰欵,由小學或中心代收。
  5. 在圖書館逗留期間,家長或監護人須全時間陪伴及照顧其子女。每名成年人最多只可同時照顧兩名幼童。若其子女意外損毀圖書館設施或物品,家長須負賠償責任。
  6. 學生及其家長或監護人均須遵守所有《香港教育大學圖書館規例》,特別是有關讀者操守(5.1至5.15條)、違規事件及處分(6.1至6.5條)等各項規定。
  7. 以上純屬圖書館支持兩校推廣親子閱讀之特別安排,並非兩校學生及其家長或監護人之既有權利,兩校學生及其家長或監護人亦非圖書館之正式會員。違反任何規則者,圖書館有權拒絕其進入和使用館藏與設施,亦可通知或轉交兩校以作跟進。
  8. 圖書館擁有以上規則之最終解釋權,並可隨時修改任何規則。
我們透過使用Cookie以評估您在我們網站的使用情況,為您提供最佳的網站體驗。如果你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接受我們使用Cookie來收集數據。詳情請參閱 Cookie 政策
MyLibrary
預約設施
電子數據庫 A 至 Z
iSearch
查詢